发改委:加快制修订建材行业节能技术标准

环保 2018-10-28 06:14:08 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是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是化解产能过剩、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支撑。

  但是,与当前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求相比,节能标准体系还不健全,实施基础仍显薄弱,管理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重要的节能标准缺失,部分标准技术水平落后、更新不及时,标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用能产品能效、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建筑物能效等标准亟需更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15〕25号),研究完善节能标准体系,1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标准委印发《节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改环资[2017]83号。为有效支撑国家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基础做出政策保障。

  《方案》的建设目标:到 2020 年,节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体系结构更加优化,政府主导制定的节能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节能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建成指标先进、符合国情的节能标准体系,形成有效的节能标准研究、制修订、宣贯、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机制。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规范作用进一步强化,节能推荐性标准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节能标准有效实施与监督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节能标准化能力进一步增强,节能标准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主要高耗能行业和终端用能产品实现节能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行业节能标准指标更加先进,新发布的节能强制性标准开展质量及效益评估的比例达到50%以上。

  《方案》要求优化标准体系建设。其中要求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继续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不断提升节能标准技术要求。在工业领域,加快制修订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船舶等行业节能技术标准,形成覆盖生产设备节能、节能监测与管理、能源计量、能源管理与审计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完善燃油经济性标准和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在能源领域,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建筑领域,完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标准,修订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立绿色建材标准体系。

  《方案》要求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节能标准更新机制;开展节能标准监督检查;实行节能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效果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方案》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措施。落实用能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节能标准与相关政策有效衔接;加大节能标准经费支持力度;建立节能标准化工作奖惩制度;加强节能标准化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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