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三峡坝区电能替代和岸电建设工作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三峡坝区岸电工程,研究解决三峡坝区船舶待闸期间造成的污染问题,加快电能替代工作,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处室和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前往宜昌现场调研三峡坝区岸电建设工作,并进行了座谈。省能源局及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相关同志参与调研和座谈。
调研组一行现场走访了三峡大坝上游秭归沙湾锚地岸电系统以及大坝下游桃花村下游趸船码头岸电建设和运营情况,并与长江航道管理局、长江海事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三峡枢纽建设运行管理局、三峡电能公司、宜昌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船主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安排。
2015年以来,省能源局积极支持电力部门加大锚地和港口使用岸电替代工作力度,先后在夷陵区新世纪游轮码头、桃花村游轮码头以及秭归县沙湾锚地探索建设岸电示范项目。截至2016年底,三个示范岸电项目用电量达到313万千瓦时,减少了噪音和大气污染,替代燃油665.13吨,相当于减少有害物一氧化碳排量2.77吨,氮氧化物4.75吨,二氧化硫3.17吨。2016年,省发改委、省能源局会同九个省直相关部门及单位联合印发的《湖北省电能替代实施方案》将交通领域推广船舶岸电作为重点任务之一积极推进。
下一步,省能源局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会同电力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三峡坝区电能替代工作,研究工作方案,向国家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在以下几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完善港口岸电建设顶层设计;二是优化网点布局,强化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岸电供电能力;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对船舶改造、岸电建设予以适当补助,提高其积极性;四是加强船舶大气污染排放的监测和执法力度,强化污染排放考核。同时,省能源局计划在2017年省直供电交易中,将岸电替代纳入直供电范围,进一步降低岸电使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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