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整治鹤地水库 推进练江治理

环保 2018-06-26 04:56:21 来源:广州日报
原标题:整治鹤地水库 推进练江治理

昨日(2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广东省交办第十九批举报件236宗,其中重复投诉案件16宗,实际交办案件220宗(含中央环保督察组确定的重点案件19宗)。前19批全省已累计交办举报件3117宗,截至23日,全省已办结594宗。

延伸各地行动

广州:刑拘2名污染犯罪嫌疑人

近日,群众反映广州市盛博电子有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称该公司与陈涌小学和村民聚居区隔路相邻,产生大量有害废气、废水,周边小学及村民生活环境大受影响,同时将工业固废违法倾倒在村民居住区和学校周边,严重污染环境。

执法人员赶赴检查,发现部分情况属实,该公司正常生产,监测报告显示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但擅自增加1个丝印车间,内有烘烤机1台、手工丝印机4台,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改扩建行为立案处罚,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此外,发现企业违法新增1台蚀刻机,执法人员对此也一并立案调查。针对反映的倾倒固废的问题,执法人员经过排查,发现番禺区桥南街陈涌工业区兴业大道东二横路存在一家电路板加工作坊,该作坊污染情况与举报情况基本相符。公安部门以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并依法对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汕头:超常规手段推进练江整治

市长郑剑戈带队赴潮阳区谷饶镇参加该镇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并督导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时强调,练江污染是汕头生态环境最大的短板,练江整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非治不可的紧要关头。要以超常规的手段,以过硬的措施,全力推进整治,严控工业污染,对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和企业,以及“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摸查清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取缔。区、镇、村各级干部要正视当前存在的严重问题,清醒认识当前的严峻形势,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拿出破釜沉舟的决心、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打赢练江整治这场事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事关潮阳乃至汕头发展大计的硬仗。

中山:横栏镇灯饰厂被查封

近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横栏镇进洪河沿岸的茂辉工业区废气扰民,当地镇政府接办后,对该工业区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在中山市阿尼玛灯饰厂,发现该企业擅自闲置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喷漆和打磨车间的废气直接外排。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开具了查封(扣押)决定书,要求企业二楼品质车间即时停工,直至环保达标检查通过前不允许生产。

江门:新会一污染炼油厂已清拆

有群众反映,新会区睦洲镇莲腰村北头围的一家炼油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当天,新会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厂名为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鸿江硅制品厂,执法人员到场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部分反应釜和燃煤导热油炉有余热,反应釜顶部有少量白烟冒出。仓库内堆放有大量废硅制品、破碎后的硅制品粒和部分油桶,油桶内存放有液体。该厂硅油项目于2017年开始投入生产,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目前,该厂已经基本完成清拆工作。下一步,新会区环保局和睦洲镇政府将加强巡查,加快对该宗投诉案件的清拆收尾工作。

湛江:鹤地水库违法鱼塘被取缔

近日,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在鹤地水库廉江市石角镇坝下村水域,一条长80米、宽6米的大坝被挖开,这片围库建造的110多亩的鱼塘被取缔清理,原有库湾重归鹤地水库。执法人员介绍,这原本是一处非法采砂场,2015年前后采砂团伙在此建起了这条大坝,用来养鱼。围库造塘养鱼,向塘中排入或倾倒大量的畜禽粪尿,养殖污水渗入或漫进水库,对水库水质造成严重威胁。据悉,湛江大力开展整治水库周边养猪场、打击非法采砂、水浮莲治理等行动,鹤地水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水库水质已由整治前的Ⅳ类、劣Ⅴ类逐步向总体Ⅲ类、局部Ⅱ类以上提升的态势,水质达近几年来的最好水平。

潮州:迅速查处非法电镀加工窝点

根据群众投诉,饶平县政府立即组织县环保、公安以及柘林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排查。执法人员在大唐发电厂南侧发现一非法电镀窝点,该搭建区面积达400亩,四通八达,进入现场时人员已逃逸。经查,该窝点有电镀加工工棚2个,从事五金配件电镀加工,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饶平县环保局依法对2个加工棚主要生产设备实施查封,环境监测人员按规范对2个加工棚废水排放口进行采样。经监测,2个加工棚排放口排放废水重金属严重超标,涉嫌污染环境罪,已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查处。6月14日,饶平县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并实施刑事拘留,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江某正在网上追逃中。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6月5日-7月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 87766710,专门邮政信箱:广州市713信箱,邮编:51000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记者杜娟 通讯员粤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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