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教育局科室名单、负责人与联系电话
办公室(法规监督科,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人:崔桂海 主任 联系电话:6171787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
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及市委教育工委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人:崔桂海 科长 联系电话:6171867
教育局机关党委
负责教育局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文明单位创建及群团工作。
负责人:阎石 副书记
发展规划与对外交流科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承担全市院校(高校除外)管理体制改革、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拟定高中招生计划。拟订局属院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后勤改革与管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教育规划纲要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教育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承担推进重大教育改革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国(境)外学生来我市学习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机构及省直部门管理中等专业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项目审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及省、市际间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对接高校科技与应用研究成果转化、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以及教育成果的推广工作。
负责人:付德强 科长 联系电话: 6171856
财务审计科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全市教育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义务教育保证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扶贫工作。
负责人:杨 猛 科长 联系电话: 6172759
中学教育科
承担普通中学(含民族中学)教育管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落实。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拟订普通中学(含民族中学)的基本教学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指导普通中学(含民族中学)管理教材建设。指导普通中学(含民族中学)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指导普通中学(含民族中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初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承担普通中学(含民族中学)少数民族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工作。指导中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负责人:刘 涛 科长 联系电话:6171846
小教幼教科(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
承担普通小学(含民族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落实小学义务教育的基本教学政策措施。落实小学义务教育的办学标准。拟订小学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基本教学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指导普通小学(含民族小学)教材管理建设。指导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指导特殊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承担小学(含民族小学)少数民族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民族文字教材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市区小学对口升初中分配方案,指导城区划分小学新生入学学区,负责城区小学的学籍管理,直属小学转学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承担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等工作。
负责人:吴双慧 科长 联系电话: 6171550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统筹协调、指导全市中等专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中等专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教学政策措施。指导中等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基础能力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中等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中等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指导并管理成人教育、网络和远程教育等中等专业学历继续教育,协调推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指导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负责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服务和办理就业派遣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艳平 科长 联系电话: 6171853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发布教育督导报告、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刘建华 科长 联系电话:6171579
校园安全管理科
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全市各级各类(高校除外)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所属院校安全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世杰 联系电话: 6172763
教师工作科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高校除外)学校和局所属单位初级教师职务认定,中级、高级职务评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负责中小学特级教师推荐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公费师范生管理工作。
负责人:孙彤辉 科长 联系电话: 6171847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相关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大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提高艺术素质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市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组织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协调指导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
负责人:李博峰 科长 联系电话: 6171849
思想政治教育科(市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统战部)
承担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指导工作。负责党的关系隶属于市委教育工委的高校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党建带群建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负责人:吕国业 科长 联系电话:6171871
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教育人才工作办公室)
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党的关系隶属于市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的研究谋划、部署推动、督促落实。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和知识分子指导工作。负责党的关系隶属于市委教育工委的高校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市属院校领导班子和市属院校市管领导干部,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属院校领导班子和市属院校市管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负责人:孙国荣 部长 联系电话:6171882
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张 氡 科长 联系电话:617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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