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诉淘手游案开庭:我的账号到底属于谁?
作者:王强
近日,腾讯诉淘手游不正当竞争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这场诉讼引起了游戏行业内外的普遍关注。今年7月27日,淘手游发布了一篇面向大众的声明,指出腾讯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停止《地下城与勇士》在淘手游平台的信息传播、账号和金币交易。据了解,该案件在当月25日于重庆开庭,淘手游一方败诉,并提起上诉。
根据淘手游的声明,腾讯主张旗下产品《地下城与勇士》的“账号以及虚拟物品归属权都属于腾讯,玩家只有使用权”,而淘手游为玩家提供自主交易平台实际上侵犯了腾讯对于账号的所有权,“构成了针对腾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注:《地下城与勇士》手游拥有大量用户,也因此产生了不少虚拟物品交易的需求
腾讯针对淘手游的诉讼并不是孤例。事实上,从2020年开始,20多个国内主营第三方游戏交易业务的平台(如5173、DD373、交易猫、UU898等等)都被腾讯以不正当竞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理由起诉,其中一些小平台已经败诉,大部分案件仍在审理中。
游戏厂商和第三方平台的诉讼,表面上是公司之间的商业纠纷,但从长远来看,这些诉讼有可能会彻底改变厂商和第三方平台之间权利义务的边界,改写整个游戏产业的游戏规则,甚至对普通玩家的权益产生巨大的影响。
从根本上来看,这些诉讼的背后其实是两个问题:第一,在这个虚拟世界的比重逐渐增加的时代,虚拟财产究竟归谁所有?第二,基于虚拟财产的平台交易是否合法?
如今,人们越来越多地在虚拟世界中生活,而与虚拟世界相关的权益问题也越发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
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或许很难感受到这些权益问题的边界模糊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影响,只有等到权益受到侵害时,仔细想来,才会意识到许多重要的权益问题的答案其实是不明晰的。比如说,我对于一项已经购买的装备不满意,我是否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我被运营商封号,我是否可以索取经济赔偿?我不想再玩这个游戏了,是否可以出售自己的账号?如果我在账号交易平台上被骗,是否可以追回自己的损失?我死后,我的账号是否可以赠送或者被继承?
注:许多玩家不能接受的是,自己投入了时间、金钱甚至情感的账号,事实上并不归自己所有
从理论上来说,公民的虚拟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民法典》第127条,虚拟财产应该得到保护,但这条法律只是概括性、指引性的规定。按照天同律师事务所蔡文苑律师说法,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权利归属、权利行使等具体规则依然存在大片立法空白。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说,同样涉及到虚拟财产权益问题,不同的纠纷案件的判决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的认定,都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并未有统一定论。
从普通玩家的角度来看,这种状况则可能有些令人不安。拥有长达10年网游经验的刘先生表示,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对于游戏账号的权益问题,一直以为“买来的东西就是属于自己的”,直到看到这些诉讼的新闻才惊讶地意识到,“原来游戏玩家对账号和虚拟物品只有使用权”。
“从我们玩家的角度来看,当然是不合理的。我买来任何东西,不想要的时候都可以转让给别人,凭什么虚拟财产就不可以?”刘先生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用各种平台进行账号和道具交易,我会卖账号给别人,也会从别人手里买到我想要的东西,这是用户的基本权利吧?”
事实上,有大量用户与刘先生一样,早已习惯了在第三方平台上进行虚拟物品交易。包括淘手游在内的许多交易平台都存在多年,有一些几乎是与网络游戏同时诞生的,这些平台的存在自然是为了回应用户的庞大需求。
这么多年下来,这些平台一直都是合法经营,都持有国家文化部发放的“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的经营许可证。他们不理解的是,这样一个既满足大众需求、也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业,到底错在哪里?
在一审判决书中,腾讯列出了淘手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3点损害。第一,平台对游戏本身的运营造成损害;第二,平台违反了《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对玩家的利益造成损害;第三,平台扰乱了游戏市场的竞争秩序,违反了国家要求网络服务实名制,也违反了游戏行业中禁止第三方交易游戏账号的行业惯例。
值得注意的是,腾讯确实在《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中写明了,不允许用户通过第三方平台买卖账号以及游戏内的各项虚拟财产,这也是腾讯提出诉讼的重要依据——但另一方面,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在不断更新的,也并不是一经订立就永远不能改变,更何况与虚拟财产相关的法律还在不断探索和修正。
因此,市场上也有相关声音一直在探讨,腾讯的用户协议是否符合当下的法律规范?以及这样的用户协议是否与《民法典》对与虚拟财产的保护精神相悖?
民商事资深律师张勇对此表示,由于《民法典》对于虚拟财产的相关规定相对宽泛,因此具体落实到案例还存在不小的争议空间。“但目前腾讯游戏在用户协议中基本排除了游戏玩家的主要权利,我个人认为还是应当从保护用户的角度,对这样的格式条件进行更加严格的限制。”张勇律师说,目前各地的司法判决还存在很大的差异,也有部分法院在判决中认为用户协议的条款损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从而认定相关协议无效。
根据张勇律师的观点,当玩家们为游戏账号付出时间、精力、金钱后,这个账号中的虚拟游戏角色、物品等就具有了较强的个人属性,也具备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如果这个时候游戏公司告诉我,我的游戏账号只是一个使用权、登录凭证,我不能把游戏账号进行交易、赠送,显然是对玩家个人权利的重大损害,也与《民法典》确立的公平原则相悖。”
目前尚不知道这个诉讼案的最终结果会如何。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淘手游之前, DD373、5173、交易猫在内的十几家交易平台也同样被起诉,这说明这些第三方平台都同样面临着权利纠纷问题。
实际上,这些诉讼的根源可能不是表面上的法理争议。正如淘手游在7月27日的公告中所说,账号交易行为并未被完全禁止,许多第一方参与的交易平台仍然在运行。如果禁止了淘手游等第三方平台,最有可能的结果并不是减少了交易,而是让越来越多的玩家将他们的交易行为转移到另外的平台上。
如果市场上的这些第三方平台都被清除出去,最后很可能只会仅剩的几个交易平台,厂商和交易平台之间构成了一个内循环,厂商既能从出售虚拟物品中获利,还能从用户的自由交易中再度获利。从长远来看,这个循环可能会导致市场严重失衡,大公司可能将会有能力掌握和订立市场交易的游戏规则,最后伤害的还是普通用户的基本权益。
在当下,虚拟财产的权益纠纷是相当复杂的争议。哪怕只是一首歌、一个应用软件、一本电子书,当人们开始习惯为数字产品付费的时候,厂商和用户之间的权益问题就产生了。
从厂商的角度来说,如果人们能够轻易地把自己的账号转手给别人用,理论上一个人的账号就可以转手给世界上所有需要的人用,那么厂商也就无法从中正当获利。随着技术的发展,厂商通过激活码、绑定账号甚至实名制认证等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也是正当的。
但从用户的角度来看,花了钱只能购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这又有点儿不符合常理。不玩了以后把账号转卖给别人,就像是转卖二手商品一样,应该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何况,哪怕是花了钱的,也不能保证永久的使用权:书有可能突然下架,歌曲有可能无法下载,游戏数据也可能丢失。在这样的情况下,普通用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注:在数字时代,虚拟财产的权益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游戏厂商和第三方平台之间的争端将对我们普通用户产生怎样的影响?
对于第三方平台来说,这场法理争议对于他们而言又像是一场无妄之灾。第三方平台最初是为玩家提供便利而存在的,同时也起到交流、分享、互通有无的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第三方平台的存在也是游戏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明证:人们从一个游戏玩到下一个游戏,市场在改变,行业在发展,就像活水一样源源不绝、生生不息。一味地禁止、清除、隔绝,伤害了玩家的权益,最后伤害的可能还是游戏行业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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