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部门对滴滴开展第三次安全专项检查
中新社上海9月21日电 (王子涛)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21日联合对滴滴(上海)公司开展第三次安全专项检查,要求滴滴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按照“9.11联合检查”整改要求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相关整改工作。
9月14日晚,滴滴(上海)公司将“9.11联合检查”整改要求通知中要求报送的材料送至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据悉其报送的材料均为无汇总统计、无序号、无页码的纸质材料(无法统计上报总数、无非沪籍人员和车辆清册、无取得上海市网约车资质人和车清册),也未报送具体《整改计划》。
9月16日至17日,检查组随机分别抽取了受检材料中“网约车车辆和司机信息”及“活跃车辆和司机信息”与上海市网约车监控平台数据进行对比,随机抽取的95条信息中仅有27条与监控平台查询信息完全一致,68条发现有不一致的现象。
在滴滴提供的全量信息和活跃信息中,大部分司机和车辆信息在监控平台查无信息。同时,在滴滴提供的活跃信息中,部分司机和车辆在监控平台中查不到订单信息。
据此,检查组再次要求滴滴(上海)公司应于9月30日前向联合检查组提供以下几项材料:
1、对涉嫌1.3万辆“马甲车”进行核查和清退,并提供比对后的电子版本明细清册(包含注册人员的驾驶证和车辆的行驶证附件)。
2、提供电子版的平台全量数据及已清理的非法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数量及清册。
3、提供针对平台运营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具体《整改计划》。
此外,检查组还要求滴滴(上海)公司,严格执行2018年9月11日以后禁止不具备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审核注册的管理要求,对执法部门抄告已查处网约车非法客运的人员和车辆要立即清退,并建立相应长效管控机制。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检查组会将抽样对比情况、近期查处案件、街面查处人员车辆及马甲车嫌疑车辆信息,以书面形式给滴滴(上海)公司,并要求其作进一步比对核查并出书面解释。针对不合规的情况,将限期其落实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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