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公司总裁:今后将寻求与更多中国互联网公司合作
中新社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 李晓喻)Grab公司总裁Ming Maa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书面专访时称,今后将寻求与更多中国互联网公司开展合作。
Grab是东南亚常用的线上到线下(O2O)移动平台,也是全球七大移动出行平台之一。自成立以来,Grab已获得微软、丰田和滴滴等全球多家知名公司的支持。目前,该公司的业务范围已经扩展至交通、食品和包裹递送、移动支付和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
Ming Maa称,正如中国近十年来所经历的一样,东南亚也在进行一场数字革命。在他看来,中国与东南亚市场有诸多相似之处:对互联网有敏锐嗅觉;有大量年轻一代和规模迅速扩大的中产阶层消费群体。
“中国产生了不少伟大的互联网公司,腾讯的微信发展令人惊叹,美团APP也有上百万用户”,Ming Maa称,“我们欣赏中国互联网公司取得的里程碑式的成果,希望Grab在东南亚市场也能取得同样骄人的业绩”。
他表示,Grab的近期目标之一是在Grab Platform平台上与更多伙伴开展合作,为用户提供更多切合需求的服务。
Grab Platform是Grab今年7月推出的一组应用界面,合作伙伴可在该平台上借助Grab的用户群、线下分销网络和立足于东南亚地区的技术解决方案实现扩张,而Grab则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多切合需求的服务。
今后中国互联网公司与Grab的合作料将更多通过Grab Platform展开。此前,中国互联网公司“平安好医生”已在Grab Platform上与Grab合作。双方计划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为东南亚地区提供在线医疗健康服务。
Ming Maa称,作为一家东南亚公司,为本区域民众提供量身定做的产品和服务是Grab的核心目标。
他表示,Grab希望通过其生态系统赋能东南亚一亿小微企业。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今后将重点发展金融服务,为东南亚目前超过一半无法获得银行金融服务的人发放贷款,支持他们开办小微企业,并提供日后取得更多资金支持所需的信用记录。
此前,Grab公司创始人兼CEO陈炳耀已赴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学习金融EMBA项目,中国互联网公司在金融服务领域的经验有望加速向东南亚传输。(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创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