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拟修订《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近日,国家标准委决定对《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 13691-2008)等12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各相关企业可登录国家标准委网站的计划公示网页http://ballot.sacinfo.org.cn:8080/stdpub/index?bId=24,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
据了解,《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的主要强制内容包括主要工序防尘、除尘系统及其设备维护和防尘管理以及其他节的部分条款。主要强制内容是此标准的核心内容,协同构成生产企业预防粉尘危害系统,是实现预防粉尘危害的关键。其中,主要工序防尘是对尘源的控制,包括物料、工艺与设备; 除尘系统及其设备维护是对除尘技术与设备要求,涉及粉尘的捕获、传输、收集和处理;防尘管理是管理措施,是技术措施实现的保障和预防职业危害的补充措施。
征求意见中提到,目前,陶瓷生产行业的工艺发生了一些变化和进步,陶瓷生产行业的管理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行业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随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国际的接轨,我国安全生产标准与国际接轨的需求日益紧迫,需要尽快开展对国家标准《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的修订工作,以便适应陶瓷行业安全生产的需要。由于该标准实施已经有八年多,标准中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很好满足现有陶瓷生产企业职业健康的需求,需要尽快修改和完善。本标准的修订对于提高陶瓷行业的职业健康技术和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健康法规,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陶瓷生产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举措,最终实现企业职业病的预防、保证职业人员健康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据悉,本次修订是对标准中1、2、3、4、7、9条款及附录A的内容进行修订,对全文内容语言表述进一步精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第1条款中的适用范围修改为“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生产企业”;
第2条款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下述引用标准:《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规范》GB 50560-2010、《通风除尘系统运行监测与评估技术规范》AQ/T4271-2015、《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等新标准的引用;
第3条款中的术语和定义增加水帘、风帘等除尘技术术语和定义;
第4条款的厂址、厂区和厂房根据《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规范》(GB 50560-2010)及其他新要求进行修订,如:增加除尘系统的划分和布置要求;
第7条款主要工序防尘:(1)主要工序的划分调整,成型、干燥、修坯、施釉防尘要求分开;增加各种成型工艺的粉尘控制;(2)增加取样、配料、修坯、检维修等作业人员粉尘防护要求;(3)增加燃料粉尘的控制,重点是对煤进厂、储存、破碎、粉磨、输送等过程的控制;(4)补充废料回收、储库、物料输送等工艺过程;
第9条款防尘管理:(1)细化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要求;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操作要求等,较为详细列出。(2)增加管理要求,包括:粉尘危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及落实,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要求、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
附录A:增加喂料机、压机、球磨机、喷雾塔、喷雾塔布袋除尘器、施釉线、窑炉、抛光机等陶瓷生产常用工艺设备的密封、隔离防尘措施。
其他:根据新颁布的标准,对各部分内容描述补充或删减及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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