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贵州高速公路全面启动入口称重检测
2019年12月15日前,贵州省高速公路457个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将全面建设完成。12月16日我省将与全国同步全面启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
按照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将由计重收费转为按车(轴)型收费,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收费,便利群众。为拒绝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将在2019年12月16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封闭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
全面实施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称重检测信息和轴组识别信息计入车载装置(OBU)并同步传输至收费车道,拒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对不服从管理,冲关、逃避检测、堵站、恶意反复称重等扰乱秩序、妨碍公务的驾驶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对于超限超载情形严重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置。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同时,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将和治超系统、省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对接,实现货运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等基础道路运政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提升货车超限超载精确判别能力。
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设施
入口称重检测设施按照技术规范,收费站入口前方设置了相应的提示标志牌,提醒货车司机降低车速,按照标志标线的引导,主动驶入接受检测。对超限超载的车辆,检测设备LED显示屏会显示货车车货重量及外廓尺寸,提示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同时相关车辆车牌信息及称重数据同步会传至收费站各个车道,包括ETC车道,电动拦杆将不会抬杆放行。从2019年12月16号起,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全面启动入口称重检测工作,货车未通过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及超限超载车辆一律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为了保障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2018年4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合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方案(试行)》,并启动第一批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我省入口称重检测设施数量为457个,全国排名第八位。截止12月1日,已建设完成入口称重检测站点454个,完成率99.34%;已启用入口称重检测站点440个,启用率96%。自实施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工作以来,我省结合大数据分析运用技术,以数为谋,科技治超、靶向治超,使我省高速公路的货车超限率从未启动入口治超的2018年第一季度3.8%,下降到2019年第三季度0.8,下降3%。有效提升高速公路结构物和营运环境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高效运行,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别提醒,因城市规划发展和建设条件限制,白云、三元、东门桥、马家湾、遵义、龙里东、凯里7个收费站限制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知识链接:
一、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设施有什么功能?
答:称重检测设施是由称重设备、轮轴识别设备、车牌识别及抓拍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电子显示屏和安全引导设施构成,具备称重检测相关信息自动采集、存储、显示、查询、导出和运行日志记录等功能,人为无法删除、修改称重检测数据和运行日志。
二、新的车型分类标准对货车有哪些变化?何时开始执行?
答: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主要作了三个方面的调整:
①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大类,解决了专项作业车没有统一收费规则的问题;
②载货汽车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进行分类。其中,两轴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为1类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的为2类货车;三至六轴货车分别为3类、4类、5类和6类。
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执行。
三、已安装ETC的货车需要进入称重检测称台进行不停车检测吗?
答:需要,交办公路〔2019〕2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步规范高速公路人口治超工作的通知》要求“货车必检、超限禁入”。
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统一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认定标准为:(1)二轴货车,车货总质量最大限值18吨;(2)三轴货车,车货总质量最大限值27吨;(3)四轴货车,车货总质量最大限值36吨;(4)五轴货车,车货总质量最大限值43吨;(5)六轴货车,车货总质量最大限值49吨。
五、货车进入高速公路需注意什么?
首先要看标志牌,入口称重分两种形式,一种称台设置在收费站入口车道上,一种设置在收费站广场上或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处。
(1)称台设置在收费站入口车道上时,在进入收费广场时有车道指示标志和货车广场前标志。如下:
(2)称台设置在收费站广场上或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处时,在进入称重车道前有车道指示标志。如下:
来源: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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