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广州铁路出台法律联合惩戒“霸座”行为
日前,记者从广州铁路官微了解到,《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立法程序通过。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据悉,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一段时间,铁路频繁出现乘客霸座现象。
8月21日上午,在从济南到北京的高铁上,一名男乘客霸占了一女乘客靠窗的座位,并以站不起来为由,拒绝回到自己的座位。
9月19日,网上传出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霸座”视频。视频中女乘客所购车票是靠过道座位却执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列车工作人员与其反复沟通请她坐回车票对应座位,但女乘客坚持拒绝并称自己没有坐错座位。
9月20日,由南昌西开往昆明南的G1511次高铁列车上,又一次出现了霸座现象,而且是两名男子同时霸座。
对此,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关于霸座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作为旅客,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配合铁路运输企业依法采取的处置措施,不得有打骂、侮辱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等行为。
条例还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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