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交通 2019-03-21 17:00:34 来源:中创网

  近日,江门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江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江门市将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工作责任,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计划到2020年底,实现农村公路畅通、安全、可持续发展,东部三区一市达到全省领先水平,西部三市梯次赶上,基本实现“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按照“县道县管、乡道村道乡镇管”的分级管理原则,完善县、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工作机构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等相关工作。到2020年底,县、乡镇农村公路机构(含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的农村公路工作机构)设置率达到100%。

  资金保障方面,加快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各级财政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并建立持续稳定的增长机制,优先保障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到位。

  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方面,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率和路面铺装率达100%的目标。着力推进现有四、五类危桥改造及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积极开展“平安村口”建设,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加快实施通乡镇和建制村“畅返不畅”路段整治,同步推进一定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加快乡村旅游公路建设。到2020年底,农村公路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率达到32%,通达乡镇、农业园区、3A级旅游景点的均为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方面,积极完善城乡客运线网布局,加快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覆盖建制村、延伸自然村、连接乡村旅游点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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