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园欠款不还 法官赴山西强执

旅游 2018-08-22 21:38:4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游乐园欠款不还 法官赴山西强执

  游乐园欠款不还 法官赴山西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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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科技公司与山西运城某水上乐园纠纷案中,海淀法院判决某游乐园返还73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水上乐园却一直不履行义务,科技公司于是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日前,北京海淀法院会同山西运城盐湖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强制执行。

  游乐园更换法人逃避执行

  海淀法院法官介绍,执行立案后,法院立即向运城市某游乐园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其报告财产。然而,在之后却毫无反应,某游乐园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状况。法官通过最高法院和北京高院网络查控系统,对游乐园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没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但是在调查期间,承办法官发现游乐园频繁更换法定代表人,仅在法院执行立案前后就进行了七次法定代表人和高管的工商登记变更。对此,申请人科技公司提供线索称,游乐园的法定代表人只是挂名,并不负责公司经营,公司实际是由韩某控制,只要有诉讼,游乐园便会更换法定代表人。

  法官奔赴山西执行

  由于无法查控到游乐园名下的财产,且游乐园有意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在8月份前往山西运城进行异地执行。后海淀法院积极与运城市盐湖区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对方表示将全力配合,届时将出动法警和警车予以协助。考虑到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的普及,海淀法院与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杭州市下城区法院进行协调,保障微信、支付宝账户的实时查询。

  到达山西运城的第二天,执行法官联系到韩某,要求其到盐湖区法院执行局接受谈话。韩某承诺当天下午3点去,并携带10万元现金先为履行以示诚意。然而,直到5点,韩某还没出现,而事后据知情人透露,韩某挂上电话后就溜之大吉。

  后执行法官决定前往被执行人营业地进行强制执行。为了避免对游客产生影响,尽量降低被执行人的经营损失,执行法官决定在开门营业前两个小时进行执行。进入游乐园后,当执行法官正在查看现场时,现场突然涌进来一群二十岁左右文着文身的“游泳安全员”,阻挠执行。当时,法警迅速靠拢,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驱散。同时,执行法官严正警告园区的责任人员,若妨碍执行,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但之后,几分钟前还称自己只是水上乐园公司出纳的吕某,突然跳出来说自己是运城市某旅游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她称,旅游公司为了盘活水上乐园公司,贷款600万买了游乐设施,并质问法官凭什么拆。经过法官的释法,吕某不再说话。

  法院查封房屋 游乐园还款

  执行法官向游乐园建议,可由第三人向法院出具代为履行承诺书,或由第三人进行担保。经过反复协商博弈,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游乐园在11日当天给付10万元,之后分别在13日、20日和27日各偿还10万元。同时,第三人运城市某旅游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吕某向法院出具代为履行承诺书,第三人王某以其名下房产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

  经过“双重保险”,这场跨越千里的异地执行,画上了句号。后经盐湖区法院核实,执行担保人名下的房屋未经查封或抵押,可作担保,目前该房屋已被海淀法院查封。同时,游乐园公司8月份的每周还款协议,也正在履行之中,其中应于13日给付的10万元已汇至申请人账户。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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